2013年
日照市幼升小參考資料:2013年日照市外國語學校(小學部)招生信息
一年級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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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路以西、
煙臺路以東、山東路以北、山海路以南區域。
?。ǘ┢瑓^內學生認定辦法
片內適齡兒童少年(小學一年級入學年齡必須滿6周歲,即200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認定辦法為:
1.看戶籍。必須具有日照城區(山海路以南,
上海路以北,同三高速以東)戶籍,落戶時間為2013年8月15日前。學生應與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在同一戶籍。
2.看居住地。學生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的住房產權證必須在學校招生范圍內,并實際居住,產權證辦理時間為2013年8月15日前,學生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對住房擁有50%以上(不含50%)的產權。
?。ㄈ┨厥馇闆r認定辦法
1.小區已經建成并且實際入住,但開發商未能辦理房產證的居民子女入學,需提供戶口簿、購房合同、交全款票據、半年以上水電暖及物業管理費發票等材料,經學校實地核實后,辦理入學手續。
2.因城中村改造或其他原因拆遷的居民子女入學,拆遷后確未購房的,持戶口簿、拆遷協議和無房產證明,由居民委員會統一開具證明,報學校審核。
3.適齡兒童少年戶口和居住隨祖父母、外祖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片內有合法固定住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少年兒童,憑相關證明材料,與片區內適齡兒童少年享受同等義務教育入學政策:(1)父母雙方都是現役軍人(含武警);(2)父母雙方都是公派出國的專家、技術人員;(3)父母雙方名下均無房產或獨立固定住所(需提供市或區縣房管局出具的無住房證明),且兒童的戶口、居住長期和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兒童戶口自出生至今未遷移過);(4)孤兒。
4.父母離異的適齡兒童少年,依據法院判決書或離婚協議,以實際監護人的戶籍、房產證確定。
5.軍人子女(指現役軍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犧牲和病故軍人子女)入學,按照《山東省〈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實施細則》執行。
6.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入學,按日政辦發〔2005〕36號文件規定,需提供以下證明(件):(1)區縣公安部門簽發的居住證(居住1年以上)和房產證或合法的房屋租賃合同。(2)外來人員務工就業證明(與用工單位簽訂的1年以上勞動合同或個體營業執照,且已辦社會保險)。(3)流出地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同意務工就業人員子女外出就讀證明。(4)學生家長身份證、全家戶口簿。家長持以上證件向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符合條件的,按照就近入學原則,由所在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安排到學生相對少、班額相對小的學校就讀。
另外,小學招生時需提供兒童預防接種證明、父母身份證明,初中招生時需提供小學學籍證明。凡對戶口簿、房產證等證明材料有異議的,應分別到公安、房管等部門予以查實。
二、時間安排
按市教育局要求,小學(初中)招生,于2013年8月15日開始,8月25日結束。根據我校實際,安排報名時間如下:
1. 14日-15日,發布片區內單位招生通知,進行摸底統計;
2. 16日,接受片區內統一報名,收集材料(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兒童預防接種證書,單位部門還需提供教職工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工作調令或工資關系證明信等)和學生信息登記表(電子版和紙質,電子版發至a8177788@126.com,紙質需單位一把手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報名截止時間16日上午12:00;
3.16日-17日,查驗材料;
4. 18日上午,友好單位攜帶相關報名材料統一報名,8月19日—20日查驗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