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公辦民辦普通高中原則上實行屬地(縣區)招生
太原市教育局日前下發通知,下發普高學校招生計劃26175人,并對招生工作提出明確規定:嚴格遵守招生人數、嚴格規范招生行為、嚴格規范學籍注冊,保證招生工作平穩有序、公平合理。
太原市教育局明確規定
禁止無計劃招生、超計劃招生、超要求招生范圍招生。各縣(市、區)教育局、各學校要全面推行陽光招生,普通高中招生一律實行招生人數公開、考生網上獨立填報志愿、網上統一錄用??忌磪⒓痈咧须A段學校招生考試和未在網上填報志愿的,一律不得被招生部門和普通高中學校錄用。各縣(市、區)和所有普通高中學校(含民辦高中)必須按照規定的招生人數、招生范圍、招生時間、招生方式開展統一招生。從2021年起,公立、民辦普通高中原則上實行屬地(縣區)招生,禁止跨設區市招生。
按照規定
太原市普通高中學校招生工作于2021年8月20日前完畢。教育部門需在開學一個月內通過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系統核準注冊高一新生學籍,要保持招生人數、招生錄取名單與學籍注冊名冊高度一致,沒經網上統一錄取的學生,一律不得開展新生學籍注冊。各縣(市、區)教育局、各普通高中學校要加強高中學生學籍管理,禁止“人籍分離”,不可為不在本校就讀的學生空掛學籍,禁止同時或是交叉注冊普通高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雙重學籍”。對違規招生的學校,太原市教育局將依照相關規定對學校給予核減招生人數、停止當初招生直到注銷辦學許可證等懲罰,并追責相關責任人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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